十年的时间已经够久,不管相爱还是不爱,都需要一个结局,结婚也许是个不错的结局,对的人错的人对的时间错的时间,究竟是谁对了谁错了都已经不再重要了吧?曾经如此疲惫的心就给自己找一个出口逃离吧!我答应了林的求婚,放开Jay这个健康的男人,就让我和林一起溃烂到死。
我重新见到了那个高中时候见过的女人,林的母亲,她的眼睛有着无比的温柔,那是属于妈妈的温柔。她的手有着与林不同的温暖和健康,因为林总是带着阴冷和溃烂的气息,当她的手抚过我的脸的时候,总让我泪流满面,于是我喊她妈妈。
妈妈和我还有安然一起去挑婚纱,三个女人呢叽叽喳喳讨论不休。林似乎是那个与这场婚礼毫不相干的人,淡漠的脸,手指间夹着一枝,袅袅的青烟后英俊冷酷的脸似笑非笑,给人以幸福的错觉。当我问他好不好的时候,总被安然拉去照镜子,因为我们都知道得不到答复,不如不问。
婚纱照上,林的脸依旧英俊,似笑非笑的冷酷,眼底找不到温柔的残留,十年的时间把曾经可以给我温柔和温暖的男孩变成个冷酷的男人,夜夜笙歌的男人。当他的手牵起我的手的时候,我有时候会有些恍惚,什么时候骑车带我的男孩,那个会给我每天带一个苹果的男孩,那个会温柔摸摸我的头的男孩,那个难受时候会抱着我哭的男孩不见了,被时光杀死在往事里。
当爱情没了,我还有往事可以凭吊,有些时候,这样未必不好,我可以躲进记忆里隐藏我的不快乐。曾经我以为和林结婚是我想要的结局,一梦已十年,曾经我以为我和林,暴戾没长大易受伤的小孩,是对的人遇见在错误的时间,我总以为我们会很好的。原来那个很好一直是我错误的幻觉,很早的时候安然就让我放手,可是在林的眼泪里我放不了手,所以现在我已万劫不复。
我以为林会因为要结婚而改变,可是他没有,有时候他会彻夜没完没了无休止地待在酒吧喝酒。当看到我的时候,他会咬自己的胳膊,直至出血,似乎不会感觉到疼痛,或许是因为酒精而麻木。唯一的改变是我不再在他的身上闻到属于别的女人的暧昧香水味,即使在酒吧里,在他身上属于兽的味道依旧让那些女人像秃鹫看到腐肉一样趋之若鹜。
在白天的时候,林偶尔会清醒过来,像个小孩子一样抓紧我的手,眼睛变得和以前一样肆无忌惮明亮,可是这样的林很少出现。更多的时候,我看到的是昏昏欲睡的林,而我孤独地看着金鱼游来游去,冰冷的鱼缸里,他们寂寞地吐着泡泡,比如现在。我辞去了工作,因为林说他的酒吧足以养活我,而我害怕遇见Jay。
有时候,你所害怕的正是所要发生的,有人按门铃,打开门,是安然,然后是Jay,有些迟疑要不要让他们进来。肩膀上突然搭着的手吓了我一跳,然后是林异常清醒热情里有着虚伪的声音:“是安然和Jay啊,薇,怎么不让客人进来?”安然探进头来环顾了一下说:“伯母不在?”得到林和我的肯定之后,有些高兴地说,“不在就好,免得我又被说教!”
妈妈是个有些传统的人,不喜欢安然穿那些露出肚脐眼的奇装怪服,看见了难免会说上几句,不过谁都可以看出妈妈很喜欢安然。妈妈也很喜欢Jay,因为喜欢安然,爱屋及乌罢了。没有人会感觉到在我们之间暗潮蹭涌,只要一个眼神或者一句说错的话,这一切足以崩溃决堤,淹没一切,毁灭四个人的生活。
如果抓紧不放,四个人都受伤,四个人都不幸福,不如我把手放开,至少可以成全两个人的幸福,那就是林和安然的幸福。如果没有台风来临那个夜晚的出走,我想我们都会幸福,即使有那次错误的出走,如果没有遇见Jay,我就不会成为那个心底有伤口的男人的心底的又一个伤口,对不起,我错了,所以我真的决定把手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