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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第二十六章 敦琳格格(第1页/共2页)

    次日上朝回来,见到家中来了一位满人装束的美女,郡主正在招呼客人,见我回来,起身和我介绍:

    “这位是敦琳格格。”

    “简靖贝勒爷,向你请安了。”敦琳向我行礼到。

    “哦,是敦琳格格,不见这么多年,现在变的这么漂亮了。”我说到。我记得敦琳比我小四岁,今年正好17.

    “贝勒爷,就会笑话我。”敦琳说到。

    “格格打算明日一早就出发。”郡主说到。

    “哦,那我这就去禀报皇上,明天一早去接格格。”我说到。

    格格告辞走后,郡主拉我到房间说话,

    “相公,我已经帮你准备好了衣物,还有这张名单是曾姑娘给你的。”

    我打开一看,是我戒口的食物。

    “曾姑娘说,这些食物你不能吃,这里还有一包药丸,每日一颗,你要记得服用。”郡主说到。

    “曾姑娘,她怎么样?”我问到。

    “放心吧,我会看好她的,曾姑娘想嫁入怡亲王府也不是件容易事,我会想办法阻止的。”郡主说到。

    “夫人,你……”我想不到郡主会出此言。

    “做了几年夫妻,我还不知道你心思吗,我的相公就是见一个爱一个,谁叫我嫁给你呢”郡主说到。

    “我的好夫人,来亲一个”我笑着抱住郡主亲了一口。

    敦琳是两岁送出皇宫的,避过了幼年夭折的灾难。其实在医学上来说,是精子质量差引起当时多个格格阿哥幼年夭折的。曾沁青的爷爷告诫我,在我调理好身子之前,最好不好生儿育女,所以这段日子,我减少了行房次数,每次行房都算准了夫人的安全期。

    第二天,我先行安排严大哥带着十几个亲信去福建,严大哥带着八阿哥给我的信物去接管福建的秘密军队,我又写了封信给胡月重(福建贸易商行的当家)。让他把商行交接给朝廷,然后在福建等我。然后我带了一队侍卫到皇宫接格格上路。格格的随从只有一个侍女其余都是男侍卫。因为只有一辆马车,我们的行进速度很快,我们向山东方向进发,打算经过江苏,浙江,到达福建。这时日已三杆,京城顺天府的城墙早已经看不到了,格格叫停了马车,她让侍卫把她的小红马牵了过来,她翻身上了马。这时的格格已经换了一身装束,头上的帽子已经栽去,换成了一圈缀有大小珍珠头饰,长发束在耳后,自然垂放在两边肩上。鼻子高而挺,眼睛清澈如秋水般,嘴角微翘,下巴尖尖,凹凸有致俨然是一个骨感美女。她身上穿一件蓝色旗袍外边罩红色披风,风姿飒飒;下身是紧身长裤,脚下一双牛皮长靴,显着双腿修长秀美。

    “贝勒爷,你在看什么”格格见我发愣看着她问到。

    “哦,敦琳,改了汉人装束,我差点认不出来了。”我说到。

    “哦,我这样穿好看吗?”格格问到。

    “当然好看,跟仙女似的。”我说到。

    “贝勒爷又取笑我了,哎,在宫里闷了几个月,现在终于可以放风了。”格格说到。

    “贝勒爷,我们不如比一比,看谁的马快。” 格格说到。

    “不行,这里虽然不是皇宫,但也不能没了规矩。”我说到。

    “你们听着,你们自己回福建,我和贝勒爷先走一步了。” 格格不理我,对着侍卫说完,双腿一夹,一人一马已经冲了出去。

    “你们跟在后边。”我说完,立刻催马追了上去。

    格格的马好快,幸好我的马也差,我们一前一后,很快就把卫队甩的不见踪影。

    “贝勒爷你输了,要请我吃饭。”敦琳拉住马等我。

    “敦琳,你别胡闹了,我们等等侍卫他们吧。”我说到。

    “不,跟着一大群人多无趣,一个人在江湖行走多自由自在啊。” 敦琳说到。

    “江湖险恶,你一个女孩子很危险的。”我说到。

    “所以叫上贝勒爷啊,贝勒爷在江湖里混了那么多年,我相信你会照顾好我的。”敦琳说到。

    我拿着丫头没办法,我们以兄妹相称呼,到了一个市镇后,我买了干粮和一身汉人衣服,而那丫头装备齐全,原来早有预谋。

    虽然我们走的是官道,但我还是让敦琳披上面纱,一来挡风,二来免的美色外露。我一路专挑官府驿站留宿,安全是挺安全,就是伙食差了些,敦琳一路都在叫。这日到了保定府,敦琳叫到:“这下终于有好吃的了,哥哥我带你去吃猪肉。”

    “这猪肉有什么好吃的?”我问到。

    “到了你就知道。” 敦琳说到。

    我们到了一家叫“会春楼”的酒楼,敦琳甩了张一百两的银票给伙计。

    伙计马上招呼我们到楼上的包厢。

    “我们两个人能吃一百两银子吗?”我问到。

    “勉强够吧” 敦琳说到。

    “伙计点菜,先来盘这里的蒸排骨,然后是白肉,筒子骨,白云猪手,在来碟小白菜,在来壶雨前龙井” 敦琳说到。

    “这些菜很平常啊。”我说到。

    “你知道天下最好吃的肉是什么肉吗?” 敦琳问到。

    “鹿肉,熊肉之类的吧。”我说到。

    “那我们的祖先为什么偏偏驯化猪呢?” 敦琳问到。

    “因为猪比较蠢啊。”我说到。

    “是你比较蠢了,我说这会春楼,应该改成会蠢楼了。” 敦琳喝了口茶又说到:

    “其实猪肉是最好吃的肉,所以我们祖先才驯化猪,这里的猪肉来自保定特有的黑毛猪,这种猪是有专人看护,喂的是番薯和谷物,每日淋浴,按摩,散步,比人还舒服,长到一定斤数,运给专人宰杀,杀猪也有讲究,刀要快,一刀毙命。杀的慢,就会惊吓了猪,一泡尿憋住,猪肉就会有股燥味。”

    菜很快上来了,我夹了块排骨送入口中。

    “怎么样?” 敦琳问到。

    “是比平常的好吃些,不知道怎么做的?”我说到。

    “这排骨是放在山流下的泉水里,冲洗十个时辰,然后在放入广西玉林的芋头和咸菜一起蒸,肉质香而且鲜嫩润滑,无一点油腻,蒸的时间也有讲究,你看吐出的骨头非常干净,没有一点肉丝。这白肉更加珍贵,一只猪也就能取一块,大概一斤左右,这块肉瘦肥分布均匀,白水煮熟,趁热撒点淮盐,待冷后,用刀切成纸一样薄的肉片。这肉吃起来入口既化。这筒子骨吃的是骨髓,取的是四条腿的腿胫骨,拿新鲜麦管插进骨中吸着吃;而这猪手(指前蹄)也是白水煮熟,然后立刻用冰水反复冲洗,只冲到整只猪手雪白晶莹,加点醋就可上桌,吃起来非常爽口。” 敦琳一口气介绍了四道菜。

    “小姐,你真是食家,说的非常对。”一旁的伙计听完向敦琳说后,竖起了拇指。

    “这几道菜烧制到是比较简单。”我说到。

    “这叫原滋原味,笨,好东西到你口中真是浪费,你是那种吃根草也说香的人。” 敦琳不客气地说到。

    品完茶,敦琳又买了一包这里特制的猪肉干,才满意地离开。

    敦琳对吃很有研究,一路上我们到处打听跟吃有关的东西,吃了不少新奇味美的食物。在敦琳的坚持下我们改向东走,去渤海湾吃海鲜。

    到了渤海湾,市镇的人告诉我们。要在清晨去港口,才能买到鲜活的大鱼,我们赶到港口却发现没鱼卖,所有渔船正整装待发准备出海捕鱼,我们一打听,原来这段时间正式捕捞三文鱼的时候,三文鱼是扶桑海域的一种特产,它们一般都在深海生活很难捕捉的到,只有到了产卵的季节,才回游到扶桑海域。敦琳知道情况后,吵着要跟船出海。

    “要吃新鲜的鱼,就的去海上啊。” 敦琳总有理由。

    我找了一条比较大的渔船,说服船长让我们上船。敦琳初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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