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人都盼着新的一年到来,能洗刷这一年的晦气。
......
每年的腊月二十五这一天,都是生产队杀年猪分肉的日子。
对于一年到头都吃不上几次肉的农村人来说,这一天比过年还要让人开心。
一大早,村里的壮汉们就逮着嗷嗷叫的猪,把它们送到屠夫的刀下。
听着猪凄厉的嚎叫,围观的人脸上都露出了兴奋的笑容。
林清欢也想现扬看热闹,但家里三个孩子现在离不了人,她就只好在家里带他们玩,用神识观看杀猪现扬过过瘾。
婆婆陈秀已经出去拿号排队,等着分猪肉了。
过了一个多小时,陈秀笑容满面,手里拎着两扇排骨和一条五花肉回来了。
她乐呵呵的将手里的肉和排骨给儿媳看:“欢欢,妈要了你最喜欢的,给你做红烧肉和排骨汤。”
“谢谢妈。”林清欢嘴角笑意漾开,对婆婆的疼爱很受用。
陈秀雄赳赳气昂昂的把肉拎进厨房。
林清欢看了一眼自家的门窗,空荡荡的。
每年腊月二十九都要贴对联,这个年代大家除了贴福字,就是贴伟人语录。
他们家去年有人去世,按规矩是三年内都不能贴春联的。
不能贴春联和福字,到底是少了几分过年的气氛。
......
中午吃完饭,林清欢把三个小家伙包裹的密不透风,背上背着一个,怀里抱着两个,就朝着娘家走去。
村子里出嫁的女儿,像她这样天天回几趟娘家的,也仅此一份了。
刚一进屋,就见堂屋里热热闹闹的,大家都围着桌子转了一圈。
凑上去一看,她爹林有才拿着一只毛笔,在裁剪工整的红纸上,书写伟人语录。
林清欢活了几千年,就算没有专精琴棋书画,也比这个世界所谓的名家要厉害许多。
更别说书写一道,她可是个中高手。
以她的眼光来看,老爹的字处于初学者状态,勉强算得上工整。
很久没有碰过书法,说实话,她现在手有点痒。
但她的字和原主完全相反,而且以她的心境写出书法,必定是暗合天道,就算是个普通人都能看出不凡,到时候暴露什么就不好了,想想也只能放弃。
林清欢强忍着想要指点老爹书法的冲动,强迫自己看完他写伟人语录的过程。
“爸的毛笔字写的真好!”学渣林栋由衷夸赞。
“那是当然!”林父颇为自得道:“像你爹我这一代人,读书识字的可没几个,更别说写的一手好毛笔字了。”
林涛笑笑:“咱家也只有老三有这个天赋,我和大哥都不耐烦写这个。”
林父点头,心中有些惋惜道:“十年前,我还一心想着把老三和欢欢培养成大学生,可惜....”
“死老头子,你大过年的说什么呢?不要命了!”于桂凤伸手掐了他一下,这话是能摆到明面上说的吗?
嘶——
林父疼的直抽气,“我就随便说说,咱家又没外人!”
林清曜双眸微垂,小时候他的心愿也是能考上大学,赚更多的钱,让家里过上好日子。
林清欢将家人的表情看在眼中,心中已经有数。
两年后高考,好像也不是不行。
考上大学,感受一下校园氛围,反正任何学习都难不倒她,毕业后就留在学校教学,当个老师也不错。
这个年代的教师任职条件要求没有后世那么高,本科毕业就行。
而且老师清闲,平时上上课,周末有假期,节假日也有假期,还有寒暑假,社会地位也不错,在未来二三十年内,这个职业绝对是最受欢迎之一。
短短一瞬间,林清欢就想好了自己未来的职业规划。
她瞥了一眼三哥,盘算着找个机会,把手里的高考题透露给三哥。
三哥未来会成为首富,大学是个小社会,考上一个好的大学,就更容易接触到一些人才。
帮助三哥早点成为首富,自己这个亲妹妹肯定也能沾光的吧~崽崽们有一个厉害的舅舅,未来肯定也是一片坦途。
......
腊月二十九这天,两家人商量着今年一起过年。
林清欢没意见,觉得这样很热闹,还挺不错的。
陈秀事事都听她的,虽然觉得这样不太好,但还是没有说出反对的话。
除夕早上起床,婆媳俩就抱着三个孩子来到林家。
米菜昨天就已经送过来了,将三个睡着的小崽崽往姥姥姥爷的床上一放,让林阳看着,报酬是一毛钱。
林清欢跟婆婆两人到堂屋,加入了包饺子队伍中。
总共三种馅料,分别是白菜猪肉、韭菜鸡蛋、玉米猪肉。
林清欢喜欢玉米猪肉馅,而且她还不喜欢吃水煮饺子,喜欢吃蒸饺子,把蒸好的饺子加点醋和辣椒油,简直完美。
不过她这样的吃法家里其他人都不喜欢,只有三哥会陪她吃,也就是林家会惯着她,别人家遇到这么挑剔的姑娘,估计早就甩出一句“爱吃不吃”了。
今个儿厨房掌勺的是于桂凤,她是个不吝啬的,知道自家有条件,炒菜时放油舍得的很,毕竟油放的多菜才会好吃。
玉米炖排骨汤,小鸡炖蘑菇,辣炒白菜、红烧鱼块、摊鸡蛋、油炸花生米、还有一盘林清曜带回来的咸水鸭,以及堪比国营饭店的红烧肉。
两张桌子拼在一起的长桌,一大家子都坐了下来,小孩子们馋的口水吸溜吸溜,但没有人敢动筷子,都眼巴巴的看着一家之主——于桂凤!
林父看着一桌子菜,他也馋啊。
“媳妇儿,咱能吃了吗?”
于桂凤眼神转了一圈,开口道:“今天大过年的,我就说两句。”
全家齐齐点头,快说!
于桂凤脸上表情满意了几分,“首先,你们也知道咱家平时生活条件都不错,三天两头就有肉吃,这在别家是没有的,老大和老二,你们两家人要清楚,这都是老三的功劳。”
这点大家心里都是知道,林栋和林涛也都记在心里。不止是他们,两个媳妇和家里的孩子也不是不知好歹的。
见他们心里有数,于桂凤心中欣慰。
“还有一点,就是你们欢欢了,老娘不管你们心里怎么想的,总之,不管是你们三兄弟也好,还是你们这些没长大的小萝卜头,以后不管什么时候,都必须护着她!”
她锐利的视线扫视一圈,喝道:“听到没有!”
小萝卜头们打了个激灵,扯着嗓子开始嚎:“听到了!”
林大嫂和林二嫂也浅笑开口:“妈,您放心,我们会护着小妹的。”
她们嫁进林家,婆婆从来都没有对她们偏心过,也没有磋磨过她们,结婚后比在娘家当姑娘的时候过得还要舒心。
她们当然要投桃报李,对小姑子好。
更何况,小姑子又不是那种拎不清的人,她们乐得和她亲近。
两个儿媳妇表态了,当哥的更不会有意见,都纷纷保证。
林清欢嘴角上扬,眉眼弯弯,感觉心里被蜜糖灌满了。
陈秀看着一家人,心中发涩。
如果儿子还在...她一定也会让儿子护着欢欢的,这本就该是他的责任....
一只纤细白嫩的手握住了她苍老带茧的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