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伦的日记】
真不明白长蛇为什么要求我们每个人养成记录的习惯。她说什么免得人上了年纪记性变差,连自己杀过多少人都不记得了——记那种玩意儿有什么意思?
杀了一个打高尔夫球的人,是个商人,名字叫德莫斯——我小小地利用了一下这个名字。武器是一把经过火鸟改造的几乎没有动静的口袋枪,原本打算使用狙击枪的计划因为一些麻烦的事而放弃了。我开始觉得也许轻火力的武器也并不是一无是处,至少当你离目标很近的时候它还是能派上用场的。
长蛇也干掉了那个议员。又是一次齐头并进。总共有一天我会超过她的,总有一天。
明天的这个时候我们就已经站在中国大陆的土地上了。这听起来像是有一个轮回,我们最初的日子就是在那里度过的。
说实话我有些期待。不过那里的法律没有允许正大光明的枪支买卖,这很糟糕。
很多年之中最后一次用英语记日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