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
首页 | 最近更新 | 最新入库 | 总收藏榜 | 周推荐榜 | 周点击榜 | 本站推荐 | 申请作家 | 作者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都市言情小说 > 秦时明月禁锢 > 夜未央 三十三:夜幕阴阳诀(二)
返回书目|推荐本书|加入书架|标记书签
小说阅读页
背景颜色: 字型: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1最慢,10最快)
夜未央 三十三:夜幕阴阳诀(二)

    【终于更新了,先解释一下昨天还有上周为啥不更新啊,上周不是因为我懒啦,是因为有期中考试了,母亲大人禁网了!至于昨天嘛,是因为我在玩《薄樱鬼》本篇,所以没有时间!呃~~~~就这样,先更文,下次更文时间是:明天】

    “这个烟雾他是挣脱不开的。”他的身影出现在了我们的眼前,那是一位跟我们年纪相仿的少年,身穿很幽暗的衣服,脸上还有一块奇异的标准。呃?那、那不是阴阳家的星魂先生吗?他为什么……

    他又继续道:“何况,他根本就不想挣脱开来。”

    顿时,我觉得周围的空气变得燥热起来,我走在一片黑暗当中,去寻找属于我的那一缕光明。

    “愿意吗?”突然有人在我的身后幽幽地说道。那声音不知为什么竟是那样的熟悉。

    “什、什么?”我一只手放在了胸前,另一只手扯着自己的袖子,坦坦坷坷地问道。我不敢回头,一股寒意从肩膀直窜到脚下。

    “那是拒绝咯?”那声音渐渐飘到了耳边。

    “什么跟什么嘛~~~”我都被他搞晕了,他说的那些话好像在哪里听过似的。

    ……难道他是路明泽?

    呃?空气好像变得清爽了……

    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个人竟然是少羽。

    “零,你没事吧!”少羽赶紧过来扶着我。

    “怎么是你?白凤呢?”我捂着头,许久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不知道。”少羽一皱眉,轻描淡写地回答。

    我发现少羽身旁似乎站着一位穿着深蓝色颜色衣服的男生,于是我抬头一看,下了我一大跳,那人竟然是……

    “星魂?”我拉着他的袖子,大喊。【小十:我不得不说,你还真爱拉这别人的袖子耶!】

    “……”他撅着嘴,表现出那种很高傲,目中无人的样子。

    “你们两个还想要互看多久?”少羽……扶额。表现出很无语的样子。

    我立马松开了抓出星魂袖子的那只手。

    “你们怎么来了?”我要蛋定……

    “这,这个嘛~~~~”少羽似乎想蒙混过关,一直把脸转到另一边,还一直挠头。

    我绕到少羽前面,敲了一下他的脑袋:“快从实招来,别想蒙混过关。”

    “是他带我来的。”少羽叹了口气,无奈地指了指身旁的星魂。

    我突然拉祝星魂的袖子,望着他那冷冽的眼神:“你对少羽干了什么?”【小十:你又来了!这么喜欢他的袖子直说就是了!】

    “真是的。”他用力扯开了抓住他袖子的那只手,阴险地笑道,“我什么也没有干啊!”

    “哼,谁信啊!”揉了揉被他抓痛的手,白了他一眼。

    忽然间,星魂皱起眉头,眼睛里飘过一丝难以琢磨的神色。嘴角微微向上扬起,形成一道完美的弧度。

    “……”我全身突然僵住了,“你,你又想什么坏主意?从实招来。”

    “没有啊!”他忙着摆手。

    “少来了。”我拍下他在空中摇动着的手,“你浮现出那种阴险的笑容时,一般都是你想干坏事的时候。”

    “……真没有。”他把阴险的笑容收起来,露出一副“我真没说谎”的表情。

    被他那双冷冽的眼睛盯上,令我犹如陷入无底深渊之中,不寒而栗。

    传闻他不仅精通奇绝诡异的阴阳术,更掌握着极端可怕的杀人手段,特别享受那种高高在上主宰他人生死的感觉。堪称“少年天才”的阴阳家传奇人物,无论在武学修为上还是阴阳数术方面都已达到了常人穷尽一生努力都无法到达的高度,因此他小小年纪已拥有极高的地位,与月神并列帝国两大护国法师之位。

    手中的线操控着他人的生死,谁又知执线人本身会否就此迷失了自我?

    我还是不要惹到他为好!

    我立马把视线从他的眼睛中移开:“好吧!姐就姑且相信你一次。如果你敢干坏事,就杀了你。”我笑笑,运用《薄樱鬼》中冲田总司的一句台词代了过去。

    而星魂只是笑了笑,并没有才说些什么。【小十:我庆幸他没有杀了你】

    【呃~~~~~这一章打了好多字呢!】

秦时明月禁锢独家发布于女性小说专业网站-都市言情小说,首发网站后续章节更多、更全,都市言情小说已开通手机网站,m.dushiyanqing.org完全与网站同步更新,方便您随时阅读喜爱的小说。
最近阅读纪录:最近阅读纪录:
发表书评:
返回书目|推荐本书|加入书架|标记书签返回顶端↑
Copyright (C) 2002-2009都市言情小说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所收录夜未央 三十三:夜幕阴阳诀(二)-秦时明月禁锢、书库评论及本站所做之广告均属其个人行为,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