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淅沥哗啦下了一夜。
天亮,仍在继续。
吃罢早饭,孬子看看不小反大的雨网和乌云密布的天色,摇摇头,感叹:“看来今天是出不去了。也好,心急吃不到热豆腐,趁此机会,大伙儿休息一下吧!”
“小爷,您要是急着去,咱就走!有车,怕啥?”黑刘蛋看着孬子道。
孬子瞅瞅他,一撇嘴:“你小子是不是一天不赶车,就像二十五岁大姑娘急着找婆家似的,心里毛躁的难受啊?”
黑刘蛋嘿嘿一笑:“俺不是怕你着急吗?”
孬子道:“最近这些天咱几乎是一路奔波,大家都累够呛,好好歇歇吧!”
上午无事。
孬子让小二弄了几个马扎和一张小桌放在二楼走廊间,他们围着小桌坐下,喝着茶,剖着花生、瓜子,欣赏飘渺的雨景。
雨线随风斜飞,飘洒淋漓。
不时有几滴雨珠随风飘来,落到大家脸上,凉丝丝的,很惬意。
楼下是套院,东南角是马厩。马槽上紧挨着的几匹马正在耳鬓厮磨的聊天。只有胭脂独自站在一旁,垂首踏蹄,悠然自得。
孬子看看胭脂,一股敬意油然而生。——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胭脂是千里马,它的心思又岂能是那些普通马匹所能了解的呢?英雄寂寞,并不一定是身边没有人,只不过是没有人能理解他,懂他罢了!寂寞是外在的荣耀,内心的没落。孤单呢?孤单也许就是胭脂此刻的情形。虽与众马共槽,却与它们相分……
吱——
孬子吹了声口哨。
胭脂立时抬头,看看,兴奋的一甩脑袋,鞥的一声嘶鸣,回应。
孬子一乐:“兄弟,下雨了,凉快吧?”
胭脂踏踏蹄子,摇摇尾巴,又是一声嘶鸣。
“好好歇歇吧!等雨停了,我就带你出去逛逛!”
胭脂兴奋之极的扭着身子……
楼下突然传来一阵急剧的脚步声,随后就是小二惊恐的喊声:“掌柜的,你这是怎么啦?啊?掌柜的!掌柜的……”
孬子等人赶紧奔下楼去……
楼下大堂,几个戴着斗笠,披着蓑衣,农夫打扮的汉子正往外走……
店老板躺在地上,满身污泥,浑身湿透,一动不动。
丁涛大步上前,弯腰伸手探探他的鼻息,无奈的摇摇头……
“死啦?”
孬子大惊,上前一看,老板面色死灰,雨水正顺着湿透的头发往下淌……
“这……这咋回事?”孬子盯着小二。
小二擦擦眼泪,摇摇头:“我哪儿知道啊!昨夜,掌柜的冒雨外出,说是去办点事,一会儿就回来。我也没在意。今早晨在门外喊他吃饭,没人应。我还以为他因为昨夜回来的晚,太累了,还在睡,也就没再喊。可谁知道,他……他就……唉!真是好人不长命啊!”
“报官了吗?”丁涛问道。
小二点点头:“那几个好心的街坊在小树林发现了掌柜的的尸体,立马就去报官了。他们不忍心尸体被雨水浸泡,就给抬回来了。”
丁涛一皱眉头,暗想,得,这下好,现场算是玩儿完!转念一想百姓所为也在情理之中,无奈的摇摇头,蹲下身子仔细验看死者的尸体……
不多时,随着一阵马蹄急踏之声,一声高喊传来:“冯老牙在什么地方?”
小二赶紧奔出去,一看是六名捕快,赶紧施礼:“回官爷,就在店中。”
“进屋!”一个沙哑的破锣嗓子喊道。
六人在小二引领下进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