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件案子都有它的起因、经过、结果,对于在事情发生后通过当人事以外的视角记叙的内容去了解这件事的人来说,那些爱恨情仇被剥离只留下血淋淋的现实。
齐珏随手抽出来的这本卷宗记录的是一件重大杀人案件。起因很简单,就是因为一点邻里间的口角纠纷,其中一人恨从心起,下毒杀害了邻居一家,包括夫妻二人,三个孩子和邻居的老母亲一共六口人。
整个案子的调查也很简单,行凶者因为一时气愤展开的行动并没有什么遮掩行踪,转移视线的反侦查的动作。
在一开始了解和受害者有纠纷的人的时候官府就已经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了,在后续对死者的解剖调查后整个案件的过程就已经清晰明了,他们轻易地就将犯案者捉拿归案了。
刚开始审讯的时候,犯罪嫌疑人还喊喊冤,想着能否侥幸逃过一劫,但在之后官府里的人员将一个个证人证物陆续呈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就开始表现出不安,这种压力积累到一定程度后,犯罪嫌疑人就自暴自弃地开始自己陈述犯罪事实及过程。
最后犯案者被判处处斩,处斩需要刑部批准,这件案子也就被呈报了上来。
看完之后齐珏将卷宗放回原处,抽出另一卷。
这一卷记录的是一件贪腐案子。
案件的起因是因为有一个小地方受灾,灾民们没有及时获得救济。
受灾的灾民在向当地官府寻求救济的时候被拒绝了,被逼上死路的灾民聚集起来冲开了官府大门发现官府里的存粮也已经所剩无几了。因为地处偏僻,地势崎岖交通不便的原因,这片地区消息不畅,在这件事发生之初,并没有人了解到该地情况。
在瓜分完这些存粮之后,灾民成群外流在周边形成匪患才招来了其他官府的注意,有官员直接派兵镇压,在抓住几个落草为寇的灾民后他们才了解到这是灾民起义造反了,几方人员一合计直接前往灾区进行调查。
他们到当地县衙一查账本,发现账目有问题,这件灾民造反案件牵涉出了一件涉事人员众多的官员贪腐案子。
当地的县令在灾民冲击府衙的过程中已经被杀害,幸好他留下了个人行贿的账目和很多往来的信件。
该县令为了早日调离这个穷乡僻壤,拼命搜刮民脂民膏贿赂上官,最后却死在了自己制造出来的人祸里。
顺着这个县令的行贿账本一路查下去,拔出萝卜带出泥,最后竟然涉及吏部的一个五品官员。
整个贪腐案子调查思路清晰,涉事人员众多,一环扣一环,没有明显纰漏。
但是这件案子最后结案时,官员们的口供和各自的账目,还有从涉事官员的宅邸里查抄出来的财物还是有点对不上,有十万银两下落不明,最后被归因于正常使用损耗草草了结。
当地的匪患被无情肃清,几个被抓的草寇被斩首示众。
本来百姓安居乐业的地方经过一次天灾,一次人祸,一次肃清,一次审判十室九空。
而官员贪腐行贿的案子,因为首恶县令在阻止灾民冲击官府的时候就已经死去了,最后只能查抄他的家产,将他的家人没入奴籍流放。后面受贿的官员里最严重的也只是被流放而已。
那个吏部的五品官更是在某种神秘力量的运作下只是被降职外调了。
之后看到的相似案件的内容记录都大同小异,但是官员和百姓的案子两相对比的时候却呈现出一种被轻拿轻放的感觉。
相同案情的记叙中犯事者涉及官员的都会被加上几句情由描述显得犯案者的行事情有可原,而对于百姓的则不会加相关描述,仿佛他们就是天生恶种,这是他们的天性,只是之前没被发现而已。
个人的道德品质甚至因为身份地位的不同而在代表公理、公正的刑部卷宗里被呈现得如此不同,这种区别对待简直可笑。
更让齐珏觉得不适的是很多案子里官员的判处和百姓在同等案情里的判处是不同的,就杀人来说,官员多数只是被流放,但是百姓则都要以命偿命。
刑不上士大夫这句话,本来齐珏以为在现在这个政治清明的时代已经不存在了,但是实际上它仍然以另一种形式留下了遗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