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干大事,就得有干大事的来派。
孬子是干大事人,却不讲究做派。
他没有特意给他请的客人安排特别的酒宴,跟院子里的酒席一样,都是王老实酒馆的席面。
崔六爷、于都统和王老爷子几人也根本不在乎这些客套。于不游不失将军本色,想出去跟狼窝的弟兄们一起乐和,被孬子拦住,说有正事商议,才算打住。
崔六爷跟王老爷子是孬子的未来岳父,自然称兄道弟,你敬我让,你倒我喝,不亦乐乎。
于不游军旅中人,性格豪放,自不等让,大碗酒大块肉,满嘴流油。
周百万巨贾豪富,虽对酒宴有些不屑,但对作陪的香草情有独钟,频频放电。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众人对孬子的草原之行称赞过后,都醉眼迷蒙看着他,等其意见。
孬子站起来,说请大家来的目的就是谈谈建马场的事,但自己对于经商之事根本不懂,拍拍周百万的肩膀,就请周大哥代劳讲个梗概吧!
周百万也不客套,侃侃而谈……
孬子看看众人一头雾水的模样,笑笑,转身走出房门,来到院子。
大院里几十桌酒席,黑压压挤满了人。却听不到喧哗,只有一个女子的声音在娓娓讲述一个故事,一个关于狼群的故事。
大伙儿津津有味的听着,忘了酒甘菜香。
孬子款步走到正在讲故事的小藕身旁坐下,冲她挤挤眼,满意的点点头。
娥看见孬子,连忙起身给他倒酒。孬子摆摆手,示意她坐下。娥微微一笑,冲他扮个鬼脸,一指小藕,竖了竖大拇指。
孬子抓了把花生米,嚼着,听小藕柔缓细腻的讲述她父亲讲给他们的“狼群复仇”,感觉小藕讲起来别有一番滋味,较之大林叔的铿锵有力,更显女性的善良温情……
突然,脑门一疼,发现被人用石子投了一下,孬子连忙抬头寻望,小荷!
小荷就站在院门口,掐着腰,冲他招手,样子很是焦急。
孬子连忙起身走过去。小荷似乎怕别人发现她,转身快步离去。孬子只好跟随。来到大街偏僻的一个角落,小荷停住,擦着脸上的汗珠,看着孬子,眨动眼睛,不说话。
孬子掏出手帕递给她,问:“干嘛不进去?”
小荷用手帕擦着汗水,说:“怕误事。”
“误事?咋了?”孬子盯着她。
“那人去了崔府!”
“啥?”孬子大惊,“他去崔六爷家干嘛?”
“俺若知道他干嘛,就不来找你了!”小荷没好气的把手帕扔给孬子,“那人一路出了赶路就是赶路,投胎般的赶到土坡镇,就径直去了崔府。”
孬子点点头,呵呵一笑:“他可能有事去找崔六爷吧?”
“不像!他不通报,翻墙而入,去了一个小楼……”
“小楼?”孬子愣住,“东区的小楼?”
小荷点点头。
“冰冰住的地方!”孬子大骇,“他去干嘛?”
“俺咋知道?”小荷一瞪眼,“看把你紧张的!”
孬子不再理他,转身就走……
“你干嘛去?”小荷急问。
“去找冰冰!”
“切!”小荷飞身跃到孬子身前拦住他的去路,双眼瞪着他,“放心吧!你的冰冰没事!他在楼外看了几眼就走了!”
“走了?去哪儿了?”孬子勾勾鼻子,“他有病吧?”
“他是有病!因为他就在你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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